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经济合作社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ZB202543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经济合作社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经济合作社劳务派遣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经济合作社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经济合作社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 口中小口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口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的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机构领取文件。(适用于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事 项说明到代理机构领取文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售价:500元/本(仅现金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七、其他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劳务派遣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 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8 1017 7587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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