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八一六西路、玉荷西路及龙西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连发改基建【2025】186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2.2.工程建设规模:
连江县八一六西路、玉荷西路及龙西路道路改造工程位于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南侧,江滨路北侧;本次龙西路道路改造设计桩号为 AK0+000~AK0+217.425,实施桩号为 AK0+008~AK0+163.165,实施长度 155.165m;八一六西路道路改造设计桩号为 BK0+000~BK0+157.166,实施桩号为 BK0+008~BK0+108.689,实施长度 108.689m;道路红线宽约 16m,设计行车速度为 20km/h,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本次玉荷西路仅对南侧现状人行道铺装进行改造,改造长度约 235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连江县八一六西路、玉荷西路及龙西路道路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54485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中“不再将信用得分作为投标门槛,取消‘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范本固化,故本项目不再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8 09:00:00 至 2025-09-23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EF%BC%89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1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0-1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EF%BC%89%E3%80%81%E7%A6%8F%E5%B7%9E%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6%8B%9B%E6%8A%95%E6%A0%87%E4%BF%A1%E6%81%AF%E7%BD%91%EF%BC%88www.fzztb.org%EF%BC%89%E3%80%81%E7%A6%8F%E5%B7%9E%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EF%BC%89%3C/pre%3E%3C/div%3E%3Cp%3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敖江路21号金凤新苑D区一层,邮编:350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6131060,传真:/
联系人: 邹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932443330@qq.com
电话:0591-87850812,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 廖盈盈、张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3C/p%3E%3Cp%3E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1-26123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