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龙州县收购龙腾花园283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二标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3514001 | ||||
招标人 | 广西龙州津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收购龙腾花园283套存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总收购面积约33282.46㎡。其中二标对龙州县龙腾花园6#、7#、8#、9#楼共123套房开展装饰装修。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 19日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 月2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10 月 26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金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327525.95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阙祖强(注册编号:桂245131330052;身份证号:452133********035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小莉(身份证号:452402********032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①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水果小镇东盟中草药系列加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②龙州茂华燃气有限公司(搬迁)建设项目。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8306068.05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莉(注册编号:桂245121329279;身份证号:450421********00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吕志雄(身份证号:450324********58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刑事审判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8349511.67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彩秀(注册编号:桂245141651632;身份证号:452727********258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玮(身份证号:450324********583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南宁市中医医院北湖院区南楼装修工程(六至二十层及屋面层)施工工程。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龙州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812427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6年10月 21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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