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DL-2026167
项目名称:采购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江北寇家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8,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采购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江北寇家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江北寇家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提供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至 2026年11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开标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在报名截止前在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307室(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江北寇家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汉滨区江北街道办
联系方式:罗女士 09158118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联系方式:1303891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红
电话:13038911990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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