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已经由大庆市大同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以同发改投资(2025)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民荣泡及其附近。
(二)工程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人工湿地2处,占地面积约1741亩。其中,西排干人工湿地建设生态稳定塘54亩,生态砾石床19.5亩,垂直潜流湿地65.5亩,表流湿地300亩,半自然湿地1(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区)810亩;杏南排干人工湿地建设生态稳定塘82.5亩,半自然湿地2(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区)229.5亩,半自然湿地3(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区)180亩。项目总投资15735.61万元。
(三)招标控制价:453.1万元(其中:设计费386.71万元;勘察费66.39万元)
(四)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①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综合勘察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册职工,由投标人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承诺书。
3.投标其它条件:
(1)信用要求:
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