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八一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内江市市中区桂溪河、五凤溪及四美河等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期)
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条”,修改为:投标最高限价10623770.64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10363335.94元,安全生产措施费60434.7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00000.00元、暂列金额 0 元。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修改为:计划总工期: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07-20
计划完工日期:2026-07-20
除上述工期要求外,有关进度计划的详细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10.1 款合同进度计划的约定。
3.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4.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5年7月10日09时30分。
5.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汉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天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