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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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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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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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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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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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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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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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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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注:基准价为:(1-最高有效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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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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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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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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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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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供货方案内容包含(1)供应、运输保障措施;(2)运输计划及线路方案;(3)优先保障招标人需求的方法和措施;(4)运输应急预案;(5)供货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存在合理、有效、完整针对性强的得30分,每缺一项扣6分,单项方案只有大纲无详细内容,存在不完整,不清晰,没有针对性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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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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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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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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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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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1)售后服务保障措施;(2)售后服务方案及人员安排;(3)质量保证范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存在合理、有效、完整、针对性强的得15分,每缺一项扣5分,单项方案只有大纲无详细内容,存在不完整,不清晰,没有针对性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客户售后服务优良的证明材料1份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供货合同和具有客户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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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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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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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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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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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类似业绩是指砂或碎石供销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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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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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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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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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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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环评、安全手续,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碎石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得3分(报告内容中的有害物质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0.5%;氯离子≤0.02%),不提供检测报告或者检测报告不合格不得分。(需提供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3、投标人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砂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得3分(报告内容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云母≤2%;轻物质≤1%;硫化物及硫酸盐≤0.5%;氯离子≤0.02%),不提供检测报告或者检测报告不合格不得分。(需提供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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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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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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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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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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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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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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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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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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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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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注:基准价为:(1-最高有效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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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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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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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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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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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1)供应、运输保障措施;(2)运输计划及线路方案;(3)优先保障招标人需求的方法和措施;(4)运输应急预案;(5)砂、碎石材料生产及储备措施。以上五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存在合理、有效、完整针对性强的得30分,每缺一项扣6分,单项方案只有大纲无详细内容,存在不完整,不清晰,没有针对性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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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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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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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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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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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1)售后服务保障措施;(2)售后服务方案及人员安排;(3)质量保证范围。以上三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存在合理、有效、完整、针对性强的得15分,每缺一项扣5分,单项方案只有大纲无详细内容,存在不完整,不清晰,没有针对性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客户售后服务优良的证明材料1份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供货合同和具有客户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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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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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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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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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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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类似业绩是指砂或碎石供销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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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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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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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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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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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环评、安全手续,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碎石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得3分(报告内容中的有害物质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0.5%;氯离子≤0.02%),不提供检测报告或者检测报告不合格不得分。(需提供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3、投标人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砂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得3分(报告内容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云母≤2%;轻物质≤1%;硫化物及硫酸盐≤0.5%;氯离子≤0.02%),不提供检测报告或者检测报告不合格不得分。(需提供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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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类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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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 03日09:30(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三、现上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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