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控制价(元) |
| 一 | 郓城南湖北四馆及文旅名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能力; 2.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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