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煤制清洁燃料升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煤制清洁燃料升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延长榆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榆林煤制清洁燃料升级示范项目拟选址于靖边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化工园,项目总体规划500万吨/年煤基清洁燃料及化工产品,先期启动建设240万吨/年煤基清洁燃料和高端新材料项目,配套建设榆横矿区乌苏海则1号、西红墩和海测滩三个煤矿。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需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榆林煤制清洁燃料升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部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大气环境评价、生态环境评价、土壤环境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等工作,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及编制报告书而进行踏勘、监测、资料收集、数据分析、调查等工作。协助招标人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取得生态环境部环评批复。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关于本项目的环评批复。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由生态环境部(或原环境保护部,下同)批复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业绩(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①2017年1月起至今的有效业绩,以环评批复文件为准,附生态环境部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文件复印件;②附与生态环境部批复文件对应的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4.拟派编制主持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本单位,提供本单位自201月起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或以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证书证明);
5.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至少拥有一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担任过2017年1月起(以环评批复文件为准)至今已由生态环境部批复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主持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或人员签署页。其中,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6.投标人及拟派编制主持人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8人或以上(以上人员完成所有录入和登记程序,可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中查询到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7.投标人及拟派编制主持人均不得列入生态环境部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生态环境部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站中最近两个记分周期内失信记分累计超过10分(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站查询截图);
8.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不得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黑名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从2025年5月到2025年5月13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