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000-28469
二、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5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1,09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1、供应商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配置专业的服务人员,便于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医责险理赔核定权人选,提供专人的一对一理赔协助服务。 3、年度内提交不少于一份专业的医院保险风险管理建议书,对医院进行风险调查、识别、分析与评估。 4、供应商受理案件后须协助配合采购人收集案件相关资料,否则,不能因索赔资料不完整对案件进行减赔及拒赔。 5、收到案件索赔资料齐全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损报告,重大疑难的特殊案件可延长至30日。 6、协助医院案件处理、整理资料、理赔等工作。 7、当案件处理索赔中出现争议问题,须执行由第三方出具的案件处理意见书。 8、每月向医院通报案件理赔服务及进展情况。 9、保证服务小组到位,实行 24 小时应对纠纷案件处理。 10、本合同期有效期内发生的纠纷案件经医患双方和解的,经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经专家组评鉴结果达成结案的,经仲裁或法院判决结案的,供应商必须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理赔结案。 11、供应商同意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结案后,患方如因后续治疗再次提起赔偿请求,经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确定应由被保险人继续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费用以及因患方再次提起赔偿请求而产生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费用, 保险公司亦应负责赔偿。 12、供应商需认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结果,全程参与医疗纠纷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及案件理赔,做到调赔结合。 13、保险公司需认可经由司法诉讼、医学会鉴定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主持的医疗纠纷调解结论,并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纠纷案件调解服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本次预算金额110万元为壹年的预算金额),合同壹年一签。若因成交供应商服务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并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具体以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务处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瑶、袁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标准计取,计取基数按照两年成交金额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1,4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24-82961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融、刘莹
电话:024-81231520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三次定稿0725)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