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资产处置挂牌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基层“微腐败”,助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受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清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公司将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藏卫路北一段迎春桥地铁口A口与B1口之间的闲置区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 | 地址 | 面积(㎡) | 挂网底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租赁年限 |
成都市双流区藏卫路北一段迎春桥地铁口A口与B1口之间的闲置区域 | 771.84 | 31980元/年,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 10000 | 5年 | |
标的物介绍 | 1、该场地位于藏卫路北一段迎春桥地铁口A口与B1口之间的空置场地,社区仅提供该场地的裸地使用权,场地内无任何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闸、监控设备、车位划线、照明设施、出入口设备等),交付状态为空地。 2、该区域禁止停放油罐车等危险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工程车辆;不得堆放报废车、二手汽车、二手汽车配件,禁止从事二手车市场经营;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3、承租人须对停车场内安全、卫生、秩序等负全责。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提前联系业主方到现场踏勘,若因未提前到现场踏勘导致竞拍后未交易成功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租方(社区)仅负责按现状提供上述空置场地,确保场地权属清晰、无使用争议,不承担场地改造、设施搭建及后续运营相关的任何工作与责任。 承租方(第三方)责任:全权负责场地的改造打造(含道闸安装、监控布设、车位划线、照明及其他运营所需设施的采购与搭建,且需符合市政、消防等法规要求并提前报备);租赁期内,全权承担场地的安全管理(人员、车辆安全,应急处置)、所有纠纷处理(车主争议、第三方纠纷)、运营风险(设施故障、安全事故赔偿)及全部费用(设施维护、水电费等),与场地相关的后期所有事项均由承租方独立负责。 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征收、规划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租赁无法继续履行,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解除租赁协议,并在约定时限内清空场地、恢复场地原状(或按政府要求处理);出租方仅需退还承租方已支付但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不承担承租方因场地改造、设施投入、运营损失等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 8、租赁期内,因承租方改造、设施搭建、运营管理,或因政府征用等特殊情形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纠纷争议,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解决,出租方(社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承租方需保障出租方免受任何相关牵连。 9、承租方向社区缴纳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保障社区租赁物的完好等。乙方租赁期满后,社区派代表验收租赁物是否完好等,上述确认完毕后,社区在6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有损坏,社区有权扣留保证金用于修复,乙方对此无异议,保证金不计利息。 | ||||
二、意向承租人报名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满足如下条件:
1、不做任何违法乱纪行业。
2、如需改建装修需业主方书面同意,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方能改建实施。
3、另有其他方面问题需双方友好面谈协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业主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
(四)承租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理使用标的物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二)报名地点:网络报名
(三)基本资料:
1、资产交易承诺书,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 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承租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上传,且足额缴纳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五、网络竞价程序及规则
(一)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
(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
(三)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延期
网络竞价规则: 意向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元/年或其整数倍。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获得该标的物租赁权。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意向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3、竞价结束,交易所根据竞价结果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满,交易所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后,竞得人(承租人)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上传。竞得人(承租人)未按约定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或未交纳相关费用,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追究竞得人(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交易服务费
按照标的物实际成交总价(成交总价=成交单价×时间,含递增不含免租)的1%向竞得者(承租者)计收(每宗收费最低不少于2000元)。(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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