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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未满足建筑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指标的下限,实际为小型企业,企业类型填写错误导致磋商无效。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监督单位:睢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0-602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