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367、LBGZ[2025]123-ZC08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改造维修工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LBGZ[2025]123-ZC084 -1 | 本项目为灵宝市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改造维修工程项目,改造内容为喷淋系统、报警系统、泵房等消防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河南省鸣兴建设有限公司 | 濮阳市中原路与金堤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颐和花园11号楼2单元301室 | 142.900000 | 万元 |
3、原成交单位“河南启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故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并向招标人递交了放弃中标声明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经招标人研究决定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省鸣兴建设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
4、更正日期:2025年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名称:河南省鸣兴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42.900000万元
2、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依法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有关规定进行计取16290.00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部门:灵宝市人民法院督察室
联系电话:0398-8830188
招标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地址:灵宝市北区函谷路北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98-8830180
代理机构:河南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福地大厦B座
联系人:刘甜、李秀琴
联系方式:18039924101、0398-2266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