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JCMH-2025-01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化州市新安中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0万元,招标人为化州市新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化州市新安中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化州市新安中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8.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