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C500HG10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5年云桌面购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1项目概述-1.3项目内容-1.3.2采购内容”中,补充以下内容:
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总采购预算。分项单价报价未超过分项单价预算。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2.1报价一览表”、及“2.2投标明细报价表”规定的格式填写,否则将视为报价无效。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总报价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提供或承担的设计、购置、安装、实配零配件、系统、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装卸、调试、授权、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投标人针对货物的分项单价报价中应已包含该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等的其他所有费用。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9其他要求-9.1必备要求-9.1.1通用必备要求”
★5.所投产品如非投标人制造,须具备完整的原厂授权,确保售后服务由原厂直接提供,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投标时提供原厂服务承诺函)。
更正为:
★5.所投产品如非投标人制造,须具备完整的原厂授权,确保售后服务由原厂直接提供,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三)原采购文件“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中:
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总采购预算。分项单价报价未超过分项单价预算。 |
更正为:
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总采购预算。分项单价报价未超过分项单价预算。(按“2.1报价一览表”、及“2.2投标明细报价表”规定格式填写,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四)原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1报价一览表”更正为:
2.1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分项 | 金额(元) |
服务器 | |
终端 | |
万兆交换机 | |
25G光纤交换机 | |
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注: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以及采购代理费用。
2.报价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提供或承担的设计、购置、安装、实配零配件、系统、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装卸、调试、授权、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西路31号
联系方式:0757-86282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 020-83187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