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第一点病床(电动)表述中增加护栏技术参数“(1)尺寸:大护栏:(1096mm×386mm×56mm)±5mm;小护栏:(528mm×384mm×54mm)±5mm;调节机构:配装缓冲杆;并且采用双挂钩方式设计;(3)用分体式升降设计,前后护栏间隙≤41mm,无需配备护栏挡板;(4)护栏的上部呈易于握持的形状,并且上面有防滑设计的小弧形凹槽分布”;
3)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第一点病床(电动)配件(配置)清单“序号1、电动病床”删除;“序号6、智能称重系统”的备注内容删除;
4)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第三点血压计“▲4、测量准确度:压力:±2mmHg(±0.267kPa)以内”修改为“▲4、测量准确度:压力:≤±2mmHg(±0.267kPa)”;
5)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第三点血压计“5、脉搏:脉率数±3%以内”修改为“5、脉搏:脉率数≤±3%”;
6)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第三点血压计“26、运输和贮存温湿度:-20℃≤运输和贮存温湿度55℃,≤93%RH” 修改为“26、运输和贮存温湿度:温度范围-20℃~55℃,湿度≤93%RH” ;
7)将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非“▲”参数响应情况-(二)评审依据“有1项非“▲”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1.08分,最低得0分”修改为“有1项非“▲”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1.04分,最低得0分”;
8)将“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和工作方案”的权重(%)由“2”修改为“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