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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殡仪馆升级改造项目拣灰火化机及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重发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淮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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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殡仪馆升级改造项目拣灰火化机及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殡仪馆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审字[2024]110的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拣灰火化机及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拆除旧火化机并采购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6台、 配套的尾气净化处理设备6台;合同估算价约635万元。

2.2本工程包含:包含旧设备的拆除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以及新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

2.3工程地点:淮安区殡仪馆境内  

2.4工期:9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正式安装通知后,确保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全部被取消;

3.8、当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制造商进行评标;

3.9、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参加投标而是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3.10、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是退休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

3.11、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分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评标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商务响应:5 分;技术响应:30 分;售后服务:10 分;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现场随机抽取 (取值范围:97%、98%、99%)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40 分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40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2)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 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决定(取值范围:97% 、98%、 99%)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40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 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 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 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2)

商务响应5 分

企业综合实力(5 分)

1.投标人所提供的付款方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质保期、交货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2.2.

3(3)

 

技术响应

30分

 

技术参数(17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的 得17分;未标▲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

标▲的技术参数为主要指标,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  , 扣完为止。必须提供技术指标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 否则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而作扣分处理。

(评委根据技术参数响应表及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进行评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逐条列出响应情况,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列明情况的按负偏离进行扣分处理), 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标▲的技术参数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设备环保检测报告(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尾气处理设备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在各项污染物符合GB13801-2015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检测报告中二噁英毒性当量(TEQ)质量浓度进行打分。

二噁英毒性当量平均值≤0.01ng/m3 得3分;

二噁英毒性当量平均值≤0.05ng/m3 但>0.01ng/m3得2分;

二噁英毒性当量平均值≤0.1ng/m3 但>0.05ng/m3得1分;

二噁英毒性当量平均值>0.1ng/m3但≤0.5ng/m3不得分

二噁英毒性当量平均值>0.5ng/m3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设备布局(5分)

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设备布局方案、详细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等,并提供详细图纸,根据提供的图纸(至少包含立面布局图和平面布局图)、方案,针对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5分, (不超过10页)

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故障应急处理解决(5分)

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故障应急处理解决方案:影响设备性能因素说明方案、设备维护保养方案、电气线路故障控制解决方案、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技术方案。满分5分(不超过10页)

 

2.2.

3(4)

售后服务10分

 

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便捷性服务和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分;(不超过10页)

 

2.2.3(5)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项目实施安装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施工部署、工期供货措施、施工时间进度表、运输、现场安装管理计划、项目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合理性、详细程度和可操作性。满分10分;(不超过10页)

2.2.3(6)

明:1方案每个评分点篇幅超过页数的,按每1页扣0.1分。

2.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方案”评审点采用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审点分别编辑。暗标编制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方案”的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出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疑似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

2.2.

3(7)

投标人业

绩 5分

 

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5分)

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5分。本项最高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 10 月 13 日至2025年 11 月 5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

http://***: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C/p%3E%3Cp%3E5.3%E6%9C%AC%E9%A1%B9%E7%9B%AE%E6%94%B6%E5%8F%96%E5%B7%A5%E5%85%B7%E7%BB%B4%E6%8A%A4%E8%B4%B9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  11月  6 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7-85887959

联系人:郁女士       联系电话:1515236214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西侧办公楼1号楼 

联系人: 任女士         联系电话:15061286853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517-8518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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