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研石外运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DYZB/SY-服务-202503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研石外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
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研石外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研石外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7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矸石外运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矸石外运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矸石外运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DYZB/SY-服务-2025036
2.3招标内容和范围:按照招标人的运输计划和运输要求,选择具备运输专业资质及能力的运输公司承担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矸石外运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招标人的运输计划和运输要求,完成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矸石的装车及外运。
(2)因所运输的矸石为矿井建设过程中产生,现场不具备堆放条件,投标人须全天侯24小时保证有3辆四桥自卸车在现场待命开展运输作业;投标人还需负责矸石的装车作业。
(3)预估矸石运输总量120000吨(以建成投产时的实际运输矸石量为准),运距分别为:
运距一:2.3公里,预估运输量为100000吨;
运距二:12.5公里,预估运输量为20000吨。
(4)投标人投入所有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运输量以招标人实际安排为准,将货物从指定地点运送到目的地,货物装载和运输过程中服从承运方及货运现场的相关规定,保证货物完好,保证货物准时到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4项目规模:约1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服务地点: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服务期限:计划16个月;
2.9服务要求:
运输服务应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
完成,装卸、运输整个过程中应当保证运输货物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10支付方式:
2.10.1结算数量:每12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按照结算周期内招标人的过磅吨位为结算
依据,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10.2结算金额计算:分别按两种运距运输数量×单价计算出结算总金额,结算总金额-违约金=最终结算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依据制表,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结算表需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确认签字;
2.10.3费用每12个月结算一次,中标人根据双方核定后的最终结算金额,及时向招标人
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运输发票;
2.10.4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有效发票后30日历天内支付中标人费用;
2.10.5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计算周期统计结束后,由招标人编制结算单,并通知中标人三个工作日内对结算单上的统计数据及结算金额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超过三个工作日中标人未确认签字视为中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结算单上的统计数据及结算金额予以认可。
2.1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3监督部门:招标人监督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开具的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普
通货物运输,证书有效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人员要求:驾驶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同岁;项目负贵人及调度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承诺书。
3.3车辆要求:因所运输的矸石为矿井建设过程中产生,现场不具备堆放条件,投标人须全天侯24小时保证有3辆四桥自卸车和装车设备在现场待命开展运输作业。所有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提供扫描件或
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投标人承担过类似货物公路运输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正式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发票,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或附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或附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6.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6.3朱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联合对象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书;查询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现场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7日10:00时(北京时间)至2025年5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以下: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持以下: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5费用缴纳明细
4.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4.5.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缴纳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5.时间、地点安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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