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洛阳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产业园土方平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流程,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洛阳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产业园土方平整工程,工程范围北至龙顾路、南至南山大道、西至孝文大道、东至光武大道,总面积约58万平方米,工作内容包含土方工程。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3、招标规模: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产业园项目土方平整工程位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主要内容为地面清表、开挖回填、破除原有水泥路面、台阶、栈道等内容。
4、最高投标限价:36697585.63元
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8、其他:(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EF%BC%89%EF%BC%8C%E8%BF%9B%E5%85%A5%E7%BD%91%E7%AB%99%E4%B8%9A%E5%8A%A1%E6%8C%87%E5%8D%97%E7%AA%97%E5%8F%A3%E4%BA%86%E8%A7%A3%E9%87%91%E8%9E%8D%E6%9C%BA%E6%9E%84%E6%8F%90%E4%BE%9B%E7%9A%84%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09-11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10月10日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付志伟(评标委员会主任)、张海峰、裴志军、田艳艳、李建伟(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
2、定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五室
3、定标方法:票决法
4、中标候选人的核查:经核查小组核查,同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3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5、考察:无
6、中标人的比较优势:在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人员等方面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河南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投标报价最低、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7、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六、中标结果
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
中标人名称:河南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547687.72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关于质量的特殊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魏鹏飞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豫1442016202000398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鸣皋镇鸣酒路212号
七、中标公告媒体及公示期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公示期: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八、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65%收取,最多不超过5万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金额:50000.00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补充事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