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排放源统计数据审核、监测方案工作的数据质控及应急平台数据抽查评估工作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排放源统计数据审核、监测方案工作的数据质控及应急平台数据抽查评估工作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KTY-2025-28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万元;最高限价:34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该项目是根据《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排放源统计数据审核:服务期内配合完成排放源统计季报及年报数据报送工作,并通过省厅审核;完成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的技术分析报告以及年度总结报告;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安排的其他排放源统计方面的工作。
2、监测方案工作的数据质控
按照省厅发布的年度监测方案,对我市国控、市控站点监测数据的质量进行抽查质控,并对抽查站点设备校准和维护情况、运维人员的业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
3、应急平台数据抽查评估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抽查评估。
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8.服务期限:2026年1月-2026年12月,共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3.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5 年11 月 14 日,上午 08 时 至 12 时,下午15 时 至 17时 30 分 时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九号
3.方式:请响应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和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1 套,单面复印并逐页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09 点 00 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九号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 99 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95-2124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九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1900395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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