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QT0400G26011901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胜利西路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胜利西路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发改投资[202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城市排水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策性资金及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胜利西路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佳木斯市市区(采购人指定)
2.3 项目规模:新建万新街(人才大道南-雨水提升泵站)DN2600雨水管道0.3公里;新建规模18m?/s雨水泵站1座,新建泵站出水方渠两条,单条3000X1800,总长190m,新建雨水排放口一个。
2.4 质量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相关技术服务,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1.5万元(其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22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3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 3 个月(2025年 10月-2025年 12 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 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市城市排水中心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 179 号
联系人:鞠女士
电 话:0454-60151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佳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滨江一期 R 栋 113 号
联 系 人:黑龙江佳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54-6073898
监督部门:本项目为招标人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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