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一卡通结算平台功能升级建设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通知(一)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医科大学一卡通结算平台功能升级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提问1:
招标文件的第136页和第142页的:智能会议主机,技术参数部分没有体现具体的尺寸要多大的(比如65寸,75寸,86寸,98寸等)。
答复:经核查,该会议主机为配合LED大屏显示使用的配套设备,本身并非集成显示屏的会议平板一体机,因此无需标注尺寸参数,投标人所投设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需求即可,尺寸不做具体要求。
提问2:一、《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要求【投标人对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中各部分要求的逐点应答】。同时,《招标文件》第161页,“技术需求偏离表”中要求【无偏离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在表中注明:“无”或“全部技术条款无偏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此表。未在本表中逐条应答的条款均视为“无偏离”。如提交盖章的空白表格,视同全部满足无偏离。】请问,无偏离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仍需要逐点应答?
二、《招标文件》第128页,“32.2备用模组”中“(1)品牌:与2.1.1产品同品牌;(2)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单模组参数与2.1.1产品一致;”但是在招标文件中“2.1.1”并没有对应内容?
三、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附 件--投标文件的格式”中,有很多格式附件内容标注了“不适用”,如第185页的“附件14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适用/☑不适用】”、第188页的“附件16 续签承诺【□适用/☑不适用】”等,该部分内容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跳过,还是仍需照写保持附件序号的连贯?
答复:
一、建议提供偏离表后,再进行点对点应答。
二、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三、硬件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32.2备用模组“(1)品牌:与2.1.1产品同品牌;(2)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单模组参数与2.1.1产品一致;”更改为:“(1)品牌:与32.1产品同品牌;(2)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单模组参数与32.1产品一致;”
三、仍需照写保持附件序号的连贯,提供空白附件文档,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
二、补遗部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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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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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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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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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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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需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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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三、硬件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32.2备用模组(1)品牌:与2.1.1产品同品牌;(2)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单模组参数与2.1.1产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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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三、硬件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32.2备用模组(1)品牌:与32.1产品同品牌;(2)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单模组参数与32.1产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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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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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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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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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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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答疑补遗文件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开标前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10日
重医一卡通结算平台补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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