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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惠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栖樾院项目外立面装饰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郑州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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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惠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栖樾院项目外立面装饰工程(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郑州市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1-410108-04-01-67061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1-410108-04-01-670614,招标人为郑州惠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郑州惠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栖樾院项目外立面装饰工程(二次)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链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惠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栖樾院项目外立面装饰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香山路以东、滨河路以南、银通路以西、龙源路以北;

2.3建设规模:花栖樾院项目占地面积约89.26亩,1.1<容积率<3.3,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建筑高度<66米。包含17栋住宅、2栋配套类服务、1栋配套类商业,总建筑面积222581.3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522.33㎡,地下建筑面积53058.98㎡。外幕墙面积约:75000㎡;

2.4招标范围:包含花栖樾院项目1#、4#、5#、7#-19#楼石材、铝板(含铝板线条、层间装饰型材)、金属格栅、玻璃幕墙、外墙保温及涂料等工程的采购、施工、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附件《总分包界面划分标准》中的相关工程内容等;

2.5合同估算价:69929853.72元(含税);

2.6计划工期:240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5,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7-07-13;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

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2.10其他:本项目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一级及以上,专业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近3年内,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量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关键页;提供总承包业绩的,须同步提供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幕墙部分工程量或金额的证明材料(工程量清单或分项报价或结算资料))施工业绩。

3.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近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担任项目经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量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关键页;提供总承包业绩的  ,须同步提供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幕墙部分工程量或金额的证明材料(工程量清单或分项报价或结算资料);提供的资料未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可重复使用)。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需满足《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DBJ41/T141-2024明确相关要求(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9.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9.4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9.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9.6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3.9.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9.8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交纳社保关系(投标时间截止前,一年内依法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且未承担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出具承诺书)。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10-01 00:00至2026-10-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链接]00612/[链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 “异议回复”)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0-22 09:30: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机电国际阳光招采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本项目采用“智能招投标 ”系统,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需要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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