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6]FZXMGL[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汇嘉(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水仙路海光大厦12层 | 4,298,400.00元 | 94.9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服务):
服务类(汇嘉(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服务 |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4,298,4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戴金丽 |
评审专家: | 薛国强 、沈瑞昌 、蔡伟鹏 、张旭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b.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中标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c.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帐号:5929 0506 3310 601。d.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服务:4.138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16号
联系方式:0592-558068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西林西里84号708室
联系方式:0592-5063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水玉
电话:0592-5063087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