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双洎河水生态保护修复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弘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双洎河水生态保护修复EPC总承包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XZJY-GC-2025-32
3、项目概况:本次工程治理段为从辛店镇周湾村K3+500至梨河镇皇甫寨村K33+376,工程治理段长20.876km。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0.649k㎡,建设生态护岸13.53km,建设生态湿地0.56k㎡。
4、建设地点:新郑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7、招标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8、工期:合同生效后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内;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行业内相关规定及验收规范标准;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12、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①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地质水工环或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地质水工环或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以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企业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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