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set="UTF-8" />name="viewport"content="width=device-width, initial-scale=1.0, maximum-scale=1.0, minimum-scale=1.0, user-scalable=no, target-densitydpi=device-dpi" />
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01179
二、项目名称:医用氧供应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医用氧供应配送项目供应商名称: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街6甲2号中标(成交)金额:6,124,750(元)评审总得分:96.36(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医用氧供应配送项目服务类名称:医用氧供应配送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服务范围:我公司完全响应院方要求1、供方需按国家规定的相关医用气体标准为我院提供液态氧及医用瓶氧。2、供方需为我院提供液氧罐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和租赁服务,产权为供方所有,我院每年支付相应租赁费,液氧罐及配套设施要求满足相关国家医用气体及特种设备标准,且供方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新,以满足我院使用要求,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追加液氧罐及配套设施的数量。3、供方需按照国家特种设备规范的要求免费对液氧罐及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和检测,并取得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上交给我院备案。4、供方负责为罐体以及汽化器、稳压阀组、分气罐、压力表、安全阀、液态氧、流量计量表等一切罐体附属设施进行免费维护,免费上门维修,并免费提供配件更换。5、投方需要自行解决气瓶、周转气瓶及焊接绝热气瓶(液氧)搬运装卸起重运输设备。6、液氧罐充装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安全防护措施完备。7、气体运输操作人员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8、运输车辆营运手续需要完备。9、供方要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气体供应,要根据气象预报,如遇特殊天气提前考虑切实可行的预备应急实施方案,确保供气安全。10、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供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向需方支付全部损失的赔偿金。11、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 5 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院方要求1、供方需按国家规定的相关医用气体标准为我院提供液态氧及医用瓶氧。2、供方需为我院提供液氧罐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和租赁服务,产权为供方所有,我院每年支付相应租赁费,液氧罐及配套设施要求满足相关国家医用气体及特种设备标准,且供方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新,以满足我院使用要求,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追加液氧罐及配套设施的数量。3、供方需按照国家特种设备规范的要求免费对液氧罐及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和检测,并取得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上交给我院备案。4、供方负责为罐体以及汽化器、稳压阀组、分气罐、压力表、安全阀、液态氧、流量计量表等一切罐体附属设施进行免费维护,免费上门维修,并免费提供配件更换。5、投方需要自行解决气瓶、周转气瓶及焊接绝热气瓶(液氧)搬运装卸起重运输设备。6、液氧罐充装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安全防护措施完备。7、气体运输操作人员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8、运输车辆营运手续需要完备。9、供方要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气体供应,要根据气象预报,如遇特殊天气提前考虑切实可行的预备应急实施方案,确保供气安全。10、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供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向需方支付全部损失的赔偿金。11、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 5 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配送方式及要求: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数量配送医用液态氧医用瓶氧(氧气),医用液态氧须充装入指定储罐内。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1 年合同服务期满,采购人对上一年的服务从维保工作量完成情况、维保服务及时性、维保服务质量等维度进行满意度量化评价,满意度量化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满意度量化评价不合格,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若采购人采用其他供氧方式,可不再续签本合同。服务标准:我公司完全响应院方要求1、供方需按国家规定的相关医用气体标准为我院提供液态氧及医用瓶氧。2、供方需为我院提供液氧罐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和租赁服务,产权为供方所有,我院每年支付相应租赁费,液氧罐及配套设施要求满足相关国家医用气体及特种设备标准,且供方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新,以满足我院使用要求,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追加液氧罐及配套设施的数量。3、供方需按照国家特种设备规范的要求免费对液氧罐及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和检测,并取得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上交给我院备案。4、供方负责为罐体以及汽化器、稳压阀组、分气罐、压力表、安全阀、液态氧、流量计量表等一切罐体附属设施进行免费维护,免费上门维修,并免费提供配件更换。5、投方需要自行解决气瓶、周转气瓶及焊接绝热气瓶(液氧)搬运装卸起重运输设备。6、液氧罐充装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安全防护措施完备。7、气体运输操作人员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8、运输车辆营运手续需要完备。9、供方要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气体供应,要根据气象预报,如遇特殊天气提前考虑切实可行的预备应急实施方案,确保供气安全。10、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供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向需方支付全部损失的赔偿金。11、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 5 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宏武、陈东、赵政凯、佟晓波、刘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医用氧供应配送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部分为1.5%,100-500万为0.8%,500-1000万为0.45%(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1,649.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账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账号:71050154740010939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15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联系方式:024-31325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畅、闫爽、任彩侠、魏海峰、郑连峰、苏春颖、王娜
电话:024-313256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医用氧供应配送项目-发售版修正.doc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医用氧供应配送项目供应商名称: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