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5000292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资阳科发医药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一段 127、129、131号、133 号与向阳路 1、1-1、1-2号交汇处 | 1,000,000.00元 |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重点品种部分)(百分比):62%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非重点品种部分)(百分比):60% | 84.8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资阳科发医药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 中药饮片配送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两年(合同一年一续签,年度服务达标可续签下一年度,未达标则终止合作。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中药饮片配送服务季度质量考核表》)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 中药饮片配送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两年(合同一年一续签,年度服务达标可续签下一年度,未达标则终止合作。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中药饮片配送服务季度质量考核表》)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汉卿(采购人代表)、丁艳、晋云建、刘伟、吴绍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控价标准,在控价基础上下浮50%进行测算后收取;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资阳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28-26632085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联系方式:028-2611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028-26075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
电话:028-26075599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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