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电子胃肠镜、高端麻醉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2%E6%9C%8817%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7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电子胃肠镜、高端麻醉工作站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7,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7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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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包1:电子胃镜1套;包2:电子结肠镜1套;包3:高端麻醉工作站2套。 5.2采购范围:所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达到医院使用要求的交钥匙项目。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5.7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期六年。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3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属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tr%3E | |||||||||||||||||||||
|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6(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解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1.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中标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向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收取。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7号 | |||||||||||||||||||||
| 联系人:孙老师 | |||||||||||||||||||||
| 联系方式:0371-66322590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A座24层 | |||||||||||||||||||||
| 联系人:钟慧、裴健平、田昭兴、文松超、赵超南 | |||||||||||||||||||||
| 联系方式:0371-6722227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钟慧、裴健平、田昭兴、文松超、赵超南 | |||||||||||||||||||||
| 联系方式:0371-672222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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