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CSD-2026-A-061)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 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
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 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 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
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其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 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
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2025年或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30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30日,每天9:00- 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
价: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领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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