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A-03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消防车辆及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39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需求书中,第三包第2项“消防灭蜂枪”中,“2.5打气方式:枪身自带电动充气泵加压,有压力表以及报警功能”更正为“2.5打气方式:枪身自带电动充气泵加压,有压力表显示功能”;
(二)项目需求书中,第八包“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中,“符合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更正为“符合GB15308-2025《泡沫灭火剂》。”
(三)项目需求书中,第八包“水成膜泡沫灭火剂”中,“4.腐蚀率:Q235A钢片≤5mg/(d•d㎡),3A21铝片≤1mg/(d•d㎡)。”更正为“4.粘度,温度处理前、后,牛顿型泡沫液≤200m㎡/s,假塑性泡沫液<120mPa·s”
(四)项目需求书中,第九包第4项“40mm口径水枪”中,“7.水枪入水口为Φ65卡式雄口。”更正为“7.水枪入水口为Φ40卡式雄口。”
(五)项目需求书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中“汇款信息:”的“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更正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六)项目需求书中,交货期中“其他各包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标书中注明供货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限,合同将以此为依据。验收通过后,应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如验收不通过,投标人整改时间计入交货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更正为“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标书中注明供货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限,合同将以此为依据。验收通过后,应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如验收不通过,投标人整改时间计入交货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七)本项目延期,延期后的时间如下:
网上应答(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开标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6日8:30;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9:30;
网上开标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6日9:30;
递交样品的时间:2026年11月16日9:30-11:30;
样品评测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10时起;
(八)其他内容无变更。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达街89号
联系方式:庄苏宇022-65313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丁亚天、王蓉蓉022-24538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苏宇
电 话: 022-65313119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