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2、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申请人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且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不低于100分,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报名期间内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
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 计取。
注:投标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如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等,传于此邮箱号:1989980614@qq.com。
其余事项不变,为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达州市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