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H2026-005)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一、招标条件本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8万元,招标人为洛阳
市东方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拟采购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台(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三
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
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须
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 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
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23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 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非工
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洛阳市七、其他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H2026-005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268000.00元序号 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268000.00268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拟采购二氧化 碳激光治疗机1台(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
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不被 接受。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5.4质保期:整机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达到使用状态;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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