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2026年度海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现公开比选,委托2家第三方机构开展转基因抽样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农业转基因抽样检测项目。
二、项目任务:
(一)A包任务:开展转基因科研环节农作物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3500个(每个基地视规模约抽5-10个样,约62.52万元)。利用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对南繁科研育种基地进行全覆盖抽样检测,形成抽样检测报告,严查未经允许的非法转基因试验和种植等行为;
(二)B包任务:开展转基因加工和市场流通环节加工原料和产品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1500个(每个加工厂和商超等视规模约抽5-10个样,约26.77万元)。利用转基因快速检测试纸条对全省饲料(油料)加工厂,以及部分市县商超、农贸市场进行转基因抽样检测,形成抽样检测报告,严查未经允许的转基因饲料(油料)加工和产品销售生产行为。
三、项目预算:
任务分为A包和B包。A包任务为转基因科研环节农作物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3500个,比选金额不高于62.52万元;B包任务为转基因加工和市场流通环节加工原料和产品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1500个,比选金额不高于26.77万元,合计不高于89.29万元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开展转基因检测所需的资质(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本公告中“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中要求的有关材料;
(二)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三)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承接本委托内容的详细日程安排;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六、评审规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得分 | (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30 |
2 |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 | (1)拟派本项目团队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生物育种、环境监测、植物保护等学科专业相关正高级职称,得10分;其他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植物学、农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植物保护学与园艺学等农学与生命科学相关专业学科正高级职称,每提供1人,得3分; ②具有植物学、农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植物保护学与园艺学等农学与生命科学相关专业学科 副高级职称,每提供1人,得2分; ③具有植物学、农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植物保护学与园艺学等农学与生命科学相关专业学科 中级职称,每提供1人,得1分; 注:若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成员达到或超过20分的,以满分20分为此项得分上限。 证明材料:需提供职称证书、证明,所在单位近期社保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 20 |
3 | 类似业绩 | (1)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至今完成或正在进行的转基因抽样检测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20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0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1)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 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目标任务 ②项目实施理论依据、技术(方法)路线和操作流程 ③项目实施流程及进度安排; ④项目质量保证及专家评价措施; ⑤项目组织管理及岗位职责分工; ⑥经费估算。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①技术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30分; ②技术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服务安排合理、仅满足采购需求得25分; ③技术方案内容比较完整、不够详尽或合理、不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 ④未提供者得0分。 | 30 |
合计 | 100 |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报价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13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科技处130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厅农业科技处,0898-65351355;
监督电话:0898-65318120。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