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进入到了启动之年,扩大消费尤其是扩大服务消费将是“十五五”期间的重头戏。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升服务消费既要壮大服务消费的比重,也要以放宽准入、业态融合为重点,加强服务消费活跃度,同时更要突出品牌引领、标准升级、场景拓展与新技术应用的关键路径,推动服务消费的质量升级。因此,可以判断,未来五年将是我国服务消费快速扩量提质的重要历史性跨越阶段。我们需要以更宽广的视野审视服务消费的战略意义,并在供求两端协同发力,创造扩大服务消费的庞大增量势能。
首先,要采取切实举措提升居民整体收入水平。除了通过促就业以达到增收入外,更应突出稳资产与强社保对改善居民收入的能效。在稳资产方面,既要加大政策托举力度扭转城市房价的下行趋势,更要实现从“稳定股市”到“推升股市”的管理理念升级,对于居民尤其是中产阶级而言,资产价格的稳定与上行可能并不意味着会将财产性收益即时转化为消费,但至少可以增强服务消费的底气;在强社保方面,可推动“国资—财政—社保”联动改革,增加国资上缴财政并专项用于提高社保体系建设,尤其是重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中的月均财政补贴水平,在此基础上,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将财政的消费补贴由商品环节扩围至服务领域。
其次,要提高政策创新强度以丰富高品质服务供给。一方面,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养老、托育、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按市场化原则投资符合条件的服务消费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消费相关领域投资,为此需要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清理废除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再者,依托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平台,吸引更多优质境外资本进入国内服务行业,重点加大电信、教育、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开放口径;此外,要推动服务消费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以催生出工业设计、生产性物流等更加丰富的生产性服务业态。
再次,要全方位发力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既要面向世界文化遗产、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和历史文化名城等文物单元提供足量资金支持,充分挖掘传统文化IP市场价值,又要在城市更新中嵌入更多“小而美”的剧院、美术馆、城市书房等文化空间,同时依托文学、艺术、影视、动漫等领域的精品资源与现有场馆,有效导引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知识产权)跨界合作,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更为重要的是,基于拓展数字服务消费场景,一方面要通过“人工智能+消费”典型应用案例的推普方式,持续打造信息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热点,另一方面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借助短距离生活圈、智慧社区、无接触服务等成熟路径,进一步打破消费时空限制,扩大优质服务的辐射范围。
第四,要系统性加快服务消费标准的研制。首先,采取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的方式,建立起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通过第三方认证、行业自律等方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同时建立服务质量的“红黑榜”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其次,提高新老服务企业品牌意识,支持其从“卖服务”向“卖品牌”、“卖体验”的转型,集中资源培育服务行业各领域的优质品牌,重塑消费者信心。此外,要通过制度创新祛除消费者的痛点,针对服务消费维权难、取证难等问题,应建立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而在预付式消费等高风险领域,有必要引入资金存管、风险保证金等制度,对于家政、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应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最后,要重视服务消费发展与人口结构变化的适应性。“十五五”时期,国内人口老龄化程度会进一步加深,生育政策还会做出更积极地调整,“银发经济”和“育儿经济”将成为服务消费的重要增长点。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老年旅游、康复辅具、智慧养老、老年营养管理等产业,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与优化适合老年人的保险、理财等金融产品,并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融合,不断优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另一方面,为满足新生儿需求与缓解家庭育儿压力,要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积极导入和推广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等新模式,同时优化城市职工尤其是育儿夫妻的休假制度,在严格落实与保证周末和法定假期应休尽休权益的基础上,可在带薪年假、延长育儿假期等方面给予后者更特殊的政策安排。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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