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博杰园区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及维护管理
(招标编号:中建(采)招字677-2025-5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博杰园区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及维护管理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3304万元,招标人为云南金马
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63304.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博杰园区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及维护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博杰园区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及维护管理)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授权情况提供)办理相关事务。注以上报名资料需同时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由招标公司备存。售价:每份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不办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建(采)招字677-2025-58:
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博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博杰园区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及维护管理;
采购方式:日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3304.00元:
最高限价:263304.00元;
采购需求根据招标人购买服务的实际需求,对博杰园区污水处理中转站、污水处理站、中
水管路委托运营维护管理,促进地方水环境治理和中水的回收利用....具体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所示全部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以双方签订的
合同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按照《云南省城镇污水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标准执行》化验监测的要求,规范化验室水质监测分析,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类型: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
缴款证明;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书面申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中小企业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给予小微(小型、微型)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
政策。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一2025年12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11:30时,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份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邮购。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授权情况提供)办理相关事务。注以上报名资料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由招标公司备存。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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