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四川泸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分水岭镇2025年粮油(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保障资金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LL(2025)1120(02)
2.项目名称:分水岭镇2025年粮油(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保障资金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 01 包为复合肥采购;02 包为复合肥和旋耕机采购。两包采购服务地址不同。(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5.采购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殊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
采购包2: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殊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鲜章。
注: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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