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路(KF3-黄河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昌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兴泰路(KF3-黄河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0月24日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泰路(KF3-黄河大道)等八条道路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A32058201000547
3.建设地点:安阳县辖区内
4.招标控制价:119840056.94元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1.定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00分
2.定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3.定标办法:票决法
三、中标人信息
1.中标单位:河南立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074225050H
3.资格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中标价:118641697.79元
5.工期:3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7.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韩胜利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06200906882 |
8.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管理能力、业绩、报价、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既往业绩等。
9.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5日 -2025年10月27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智
联系方式:15236585859
地址:安阳市亚龙湾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箱:zjjstzl@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昌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柯柯
联系方式:0372-3666577、15503722687
地址:安阳市平原路与亚临界路交叉口西南角安阳高新区火炬研发园2号楼505室
邮箱:hncmzx@vip.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阳市亚龙湾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417456636F
联系人:贾喜平
电话:0372-2666696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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