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澄海区气象局新业务楼信息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4-17-04A-2025-D-F-E31504
项目名称:澄海区气象局新业务楼信息化项目
预算金额:266.8866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6.8866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加速推进澄海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的能力,并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开展新业务楼信息化项目建设显得尤为迫切。该项目旨在通过建设一座集先进气象监测设备、高效数据处理与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新业务楼,实现气象业务的全面信息化升级。新业务楼将配备先进的信息化技术,配合智能化的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对气象数据的实时采集、快速处理与精准分析,为气象预报、灾害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完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智慧高效、环境友好、绿色安全、科技特色、文化内涵”的气象现代化新型台站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完成澄海区气象局新业务楼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提交相关成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2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11月22日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项目概况内容,填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该项不可以承诺函形式进行响应)
5)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诚E招(https://***/)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等。
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国家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 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 8401室、8403室
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邮编:10003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
地址:汕头市泰山路40号
联系方式: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0754-88535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5-7层
联系方式:汤师彬、陈平平、陈海荣、宗正月、戚琳,0754-88575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师彬、陈平平、陈海荣、宗正月、戚琳
电 话: 0754-8857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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