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600-00789
二 、 项目名称:丹东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牵头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甲-2
中标(成交)金额:1,795,000(元)
评审总得分:90.9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C07020201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丹东市全域,基准年为2023年。具体工作内容:依据《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细化的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识别丹东市本地排放源类,收集校验活动水平数据,逐源确定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严格执行全过程质控要求,建立丹东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融合清单报告。提交2023年度丹东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及编制报告和丹东市2023年1km×1km分辨率网格化清单,同时完成2024、2025年清单更新。
服务要求:(1)确定丹东市本地排放源。项目依据《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建立的融合清单排放源分类体系,对丹东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人为排放源进行调研,了解各类数据产生、收集、利用情况,系统整理丹东市统计年鉴、环境统计、排污许可、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等,以及公安、交通、农业、统计、商务等部门的各数据要素,确定丹东市本地第一级排放源,根据第一级排放源确定需核算的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种类。 (2)收集活动水平数据。系统收集、整理丹东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人为排放源的活动水平数据信息。结合环境统计、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数据,采用部门调研、企业走访等方式,进行多数据整合,交叉校验活动水平数据。选取丹东市电力、石油化工、涉 VOCs 排放等重点行业典型企业和数据缺失较多的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确保活动水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确定排放量核算方法。根据排放源类和排放特征的不同,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可分为在线监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排放系数法。逐源逐物质按《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建议的计算方法和优先序,结合丹东市实际情况,确定各类排放源适宜的排放量计算方法。 (4)实施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根据丹东市实际情况,采用科学、合理的质控技术方法,对丹东市融合清单编制开展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重点是本地排放源确定、活动水平数据收集和整理、排放量计算和清单结果审核等关键环节。尽可能减小误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协调性。 (5)建立融合清单。根据确定的核算方法和活动水平数据完成各领域数据核算工作,完成融合清单排放量核算。在丹东市融合清单的基础上,依据《碳监测评估试点城市高空间分辨率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网格化技术指南(试行)》,空间尺度上,结合不同排放源不同网格化分配参数,点源基于地理位置(坐标)信息,农业源等面源基于行政区划、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地理分布信息,居民生活源等面源基于单位网格人口、GDP等矢量地理空间信息,形成分辨率为1km×1km的网格化清单,扬尘源主要对土壤扬尘源、道路扬尘源、施工扬尘源和堆场扬尘源进行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09月25日前完成项目工作。
服务标准:(1)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4)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5)验收内容:以《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技术文件为指导,通过对丹东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开展调研,获取城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源的活动水平数据,采用科学的融合清单计算编制方法,建立涵盖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扬尘源等7大类,包括二氧化硫(SO2)、氨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黑碳(BC)、有机碳(OC)、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等14种大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的排放数据集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关欣、孙华、关善梅、王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类取费计取,以中标金额收取费用,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00元按5000.00元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3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3号
联系方式:0415-213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1-1701室
联系方式:0415-2238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景凤
电话:0415-2238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