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设计招标评标办法→二、详细评审(百分制评分)→(二)商务标评分 3、建筑设计主持人业绩:计分标准及分值:凭建筑设计主持人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原件(必备)、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中(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一件或一件以上)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二个项目):①设计的类似工程规模(民用建筑指结构、建筑面积、层数;工业建筑指跨度和结构;构筑物指高度或容积)等于或大于招标项目投资总金额的80%,每个项目计1.5分;②按前项要求类似工程小于招标项目投资总金额的80%,每个项目计0.5分。
现更正为:第二部分 设计招标评标办法→二、详细评审(百分制评分)→(二)商务标评分 3、建筑设计主持人业绩:计分标准及分值:凭建筑设计主持人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原件(必备)、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中(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一件或一件以上)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二个项目):①设计的类似工程规模(民用建筑指结构、建筑面积、层数;工业建筑指跨度和结构;构筑物指高度或容积)等于或大于招标项目的80%,每个项目计1.5分;②按前项要求类似工程小于招标项目的80%,每个项目计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