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Y2025FW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运营单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珠路7号第三层308室,更正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珠路7号第三层308室。
1.原采购文件1.主要商务要求内容
(一)投标报价说明:本项目预算价为59,999,999.46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上限为1.34元/吨。当3万吨/日≤Q<5万吨/日,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基准单价为M元/吨。该基准单价M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上限单价(1.34元/吨)乘以中标折扣率核算确定,即M=1.34元/吨×中标折扣率。报价方式: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100%,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投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药剂费、水电费、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费、化验及检测费、污泥运输处理处置费、综合管理费、保险费、合理利润、税金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在内的全包价。如采购人须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将提前两个月通知中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将友好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就采购人解除合同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
(2)当Q≤10万吨/日,污水处理服务费采用基准单价,同时实行基准单价与实际处理水量联动机制,即基准单价根据每运营月实际日均处理水量实行分区间定价,根据当月实际日均处理水量所在区间,对应执行不同基准单价。当3万吨/日≤Q<5万吨/日,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基准单价为M元/吨。该基准单价M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上限单价(1.34元/吨)乘以中标折扣率核算确定,即M=1.34元/吨×中标折扣率,其余水量区间基准单价参见下表《区间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对照表》;Q>10万吨/日时,采用基准单价、变动单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其中,超出设计日均污水处理量(10万吨/日)的水量为变动水量,执行变动单价,变动单价为0.7498元/吨。
修改为:
(一)投标报价说明:本项目预算价为59,999,999.46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上限为1.34元/吨。当3万吨/日≤Q<5万吨/日,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基准单价为M元/吨。该基准单价M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上限单价(1.34元/吨)乘以中标折扣率核算确定,即M=1.34元/吨×中标折扣率(M保留四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超出四位的小数直接舍去)。报价方式: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100%,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投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药剂费、水电费、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费、化验及检测费、污泥运输处理处置费、综合管理费、保险费、合理利润、税金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在内的全包价。如采购人须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将提前两个月通知中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将友好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就采购人解除合同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
(2)当Q≤10万吨/日,污水处理服务费采用基准单价,同时实行基准单价与实际处理水量联动机制,即基准单价根据每运营月实际日均处理水量实行分区间定价,根据当月实际日均处理水量所在区间,对应执行不同基准单价。当3万吨/日≤Q<5万吨/日,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基准单价为M元/吨。该基准单价M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上限单价(1.34元/吨)乘以中标折扣率核算确定,即M=1.34元/吨×中标折扣率(M保留四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超出四位的小数直接舍去)。,其余水量区间基准单价参见下表《区间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对照表》;Q>10万吨/日时,采用基准单价、变动单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其中,超出设计日均污水处理量(10万吨/日)的水量为变动水量,执行变动单价,变动单价为0.7498元/吨。
2.招标文件关于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人员配备要求,统一修改为以下列表,如有不一致,以此为准:
序号 | 姓名 | 证书级别 | 证书名称 | 专业 | 本项目岗位 | 备注 |
1 | 中级(或以上) | 给排水或环境类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
2 | 中级(或以上) | 给排水或环境类 | 技术负责人 | 1名 | ||
3 | 中级(或以上)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师 | 1名 | ||
4 | 中级(或以上) | 机械或机电类 | 机械或机电工程师 | 1名 | ||
5 | 中级(或以上) | 环境类 | 环境工程师 | 1名 | ||
6 | 特种作业操作证 | 低压电工 | 1名 | |||
7 | 特种作业操作证 | 焊接与热切割 | 1名 | |||
8 | 特种作业操作证 | 高处作业 | 1名 | |||
9 | 污水处理工 | 11名 | ||||
10 | 水质检测员 | 3名 | ||||
11 | / | / | / | 行政人员 | 3名 | |
合计 | 25名 | |||||
注:以上25名人员为运营服务项目人员最低要求,须全职在岗,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置的人员进行配备。如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采购人将立即要求中标人更换相关人员。
3.原采购文件详细评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5.0分)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仅1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国家部委或各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者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4.0分) |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仅1人):具有给排水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国家部委或各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给排水或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4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者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 (5.0分)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仅1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国家部委或各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给排水或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者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4.0分) |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仅1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国家部委或各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给排水或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4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者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4.原采购文件合同文本内容
三、合同金额、支付及服务期
(一)合同金额:59,999,999.46元(大写伍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捌角零分)。
(二)当3万吨/日≤Q<5万吨/日,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基准单价为M元/吨。该基准单价M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上限单价(1.34元/吨)乘以中标折扣率核算确定,中标折扣率: %。
修改为:
三、合同金额、支付及服务期
(一)合同金额:59,999,999.46元(大写伍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肆角陆分)。
(二)当3万吨/日≤Q<5万吨/日,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基准单价为M元/吨。该基准单价M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上限单价(1.34元/吨)乘以中标折扣率核算确定,即M=1.34元/吨×中标折扣率(M保留四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超出四位的小数直接舍去),中标折扣率: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以最新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水务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79号
联系方式:0756-226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珠路7号第三层308室
联系方式:0756-893066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华
电 话:0756-8930661-801
广东远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