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赤峰市农牧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城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城县存金沟乡、八里罕镇、天义镇、三座店镇、大双庙镇、忙农镇、小城子镇、汐子镇
2.3招标规模:本标段0.799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0.3678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1.1808万亩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建设;
2.4项目计划投资:4820.212754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F1504012025121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820.212754 | 工期(日历天) | 3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 家,仅允许独立法人参与。
(1)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3)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50%(不含50%)以上合同金额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
(4)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3其他要求: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5万亩。分若干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项目各个标段的投标,须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评审顺序靠前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视为无效投标,其所投其他标段不再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9 23:59 至 2025-12-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EF%BC%8C%E9%A2%86%E5%8F%96%E6%A0%BC%E5%BC%8F%E4%B8%BA%22nmgzf/%22%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A2%86%E5%8F%96%E5%90%8E%E4%BD%BF%E7%94%A8%2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5%86%85%E8%92%99%E5%8F%A4%EF%BC%89%22%E6%89%93%E5%BC%80%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h2%3E5.%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h2%3E%3Cp%3E%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4%B8%BA 2026-01-09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其他说明
(1)依据《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3〕132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组织项目组成人员完成信息打卡录入工作,并将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交项目法人(宁城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处)保管,未按要求执行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项目开工后,项目组成人员全员在岗履职,人员变更或请假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按要求执行的将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和合同约定,采取扣除违约金、将低信用分或按挂靠处理情形处理等措施。
(2)中标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 (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 中关于企业资质、人员管理、分包管控等相关要求。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城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西附楼4楼
联 系 人:周旭春
联系电话:0476-2840709
招标代理:内蒙古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A7-12赤峰龙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北侧四室
联 系 人:王洪波
联系电话:0476-5876768
行业监管:宁城县农牧局
地 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西附楼5楼
联 系 人:梁汝艳
联系电话:0476-2840015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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