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区排涝(张镇)泵站工程(C4标)
招标编号:E3503010301200053006
澄
清
纪
要
招 标 人:莆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一、(1)原招标公告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机电设备及安装和信息化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现更正如下: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机电设备及安装,具体以本次发布的技术文件及附图为准,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2)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其中信息化系统工程更新及维护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其它国家电子类产品三包政策,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或以上(厂家或国家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有更长免费质量保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更正如下:
2、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通过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二、2025年10月13日发布的答疑纪要附件3“C4标技术文件”中《莆田市城区排涝(张镇)泵站C4标工程信息化招标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三、1、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432042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77723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安全文明施工费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77723元);
2、审核后的控制价和控制价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和清单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延期至:2026年01月04日08时30分,已开具的保函继续有效。
特此通知!
注:本澄清纪要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澄清纪要知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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