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302]YI[CS]2026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9-30,更正为:2026-10-1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09 10:20:00,更正为:2026-10-12 08: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10-09 10:20:00,更正为:2026-10-12 08: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6号开标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5号开标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技术部分评分中的
“10、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根据响应供应商实验室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检验、病理专家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提供4名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得1分,提供5名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得2分,提供6名及以上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职称证明材料及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响应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
修改为:
“10、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根据响应供应商实验室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检验、病理专家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提供4名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5名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6名及以上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职称证明材料及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响应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下郑街431号
联系方式:0594-6732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0594-227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4-2278989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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