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以那曲市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色发改〔2024〕4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和成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2 建设规模: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主殿的建筑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期:6 个月。
2.6 标段划分:无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古建筑工程施工相关业绩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相关(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5 日 9 时 40 分,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6.1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 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 藏自治区 2016 版预算定额》报价。
7.3 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
7.4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 厅,进行解密,投标人无需委派任何人员到开标现场。
7.5 各相关投标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7.6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 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 号) 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 民工合法权益。
7.7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文化路
联系人:旺扎先生
电话:15289189909(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和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那曲市色尼区浙江小区二期B区19栋
联系人:候先生
电话:19108967498(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