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101-XJ-2025-762-2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生石灰块 | 氧化钙≥90% | 吨 | 3000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标准
生石灰块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需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执行JC/T479-2013《建筑生石灰》、JC/T621-2021《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生石灰》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4.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4.3计量。在需方指定地点过磅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5.2.1.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0%;依次类推;原则上一年内支付比例不超过70%;
5.2.2.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12个月后,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20%,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20%,依次类推;
5.2.3.剩余10%货款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3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2.4.支付方式: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供方承担。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如有,可附图纸等附件)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温福高铁福建段4标项目部
联系人:邓兴华联系电话:15909131796邮箱:475129009@qq.com
到货地址:
到货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铁十一局温福高铁4标项目部工地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五.源头生产厂家招募
为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类物资具备稳定供货实力的源头生产厂家,我们致力于通过源头直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与优质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诚挚邀请有意向与我单位合作的生产厂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留下贵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有采购需求时与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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