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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H25-211000-02310
二、项目名称:集中办公区采购食堂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米、面、油、干调类供应商名称:灯塔市王玲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天福商业广场B座南侧商业网点8号-555号中标(成交)金额:96(%)评审总得分:82.29(分)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果、蔬、蛋、奶类供应商名称:辽阳尚孚食品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街7号楼1.2网点中标(成交)金额:98(%)评审总得分:86(分)包组编号:003包组名称:肉类(猪、牛、羊、禽)、水产类供应商名称:辽阳晟泰源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辽阳市宏伟区汇商路18号中标(成交)金额:97(%)评审总得分:83.43(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米、面、油、干调类服务类名称:集中办公区采购食堂配送服务(C23140100综合零售服务)服务范围:包含米、面、杂粮、油、干调等食材配送服务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大米、面粉、饺子粉、杂粮、花生油、大豆油、生抽酱油、老抽酱油、醋、盐、白糖、料酒、大酱、淀粉、耗油、麻酱、花椒、辣椒、辛辣料、香菇、木耳、干豆角、粉条、黄花菜等。2、产品需求:年需求量大概为254万元(预估数)。货品及食材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及货品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3、产品价格由中标人按上述第五条要求提供(需列明细表),采购人负责进行核对后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二)产品质量要求1、所供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2、米、面、杂粮、油类质量要求:须提供非转基因、非临期的一级品:面粉为一等面粉;大米为一级新米;食用油应为品牌一级油,必须达到GB1535-2016《大豆油》国家标准。杂粮应符合GB2715-2016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且为一等品。须保证配送种类、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检验标准要求,包装规格齐全、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3、干调类质量要求:(1)提供非临期的一级品,须保证配送种类、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检验标准要求,包装规格齐全、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2)干货制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变、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色泽。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验,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拒绝接收。4、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进行追溯查询。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标准: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技术、供货、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若抽查过程中发现食材损坏等质量问题,应在相关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退换货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须退还全部货物验收报告:双方须在收货清单上签名确认,并出具验收报告(记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果、蔬、蛋、奶类服务类名称:集中办公区采购食堂配送服务(C23140100综合零售服务)服务范围:包含蔬菜、水果、牛奶、蛋类、豆制品类等食材配送服务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包含叶菜类、根茎类、瓜类与茄果类、菌类、苹果、梨、香蕉、西瓜;鸡蛋;鸭蛋;牛奶;豆制品等。2、产品需求:年需求量大概为406万元(预估数)。货品及食材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及货品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3、产品价格由中标人按上述第五条要求提供(需列明细表),采购人负责进行核对后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二)产品质量要求1、所供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标准: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技术、供货、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若抽查过程中发现食材损坏等质量问题,应在相关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退换货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须退还全部货物验收报告:双方须在收货清单上签名确认,并出具验收报告(记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包组编号:003包组名称:肉类(猪、牛、羊、禽)、水产类服务类名称:集中办公区采购食堂配送服务(C23140100综合零售服务)服务范围:包含肉类(猪、牛、羊、禽类)、水产等食材配送服务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肉类包含前槽肉、五花肉、梅肉、猪外脊、猪排骨、猪脊骨、猪肝、猪皮、猪肘、猪蹄、牛小肉、牛腱子、牛尾、牛排、羊肉、羊肉片、翅中、鸡翅根、鸡脖、鸡心、鸡胗、鸡腿、骨肉相连、鸭肉、鹅肉等;水产包含刀鱼、鱿鱼、龙利鱼柳、晶鱼、黄花鱼、鳕鱼、偏口鱼、沙丁鱼、鲶鱼、武昌鱼、鲤鱼、大虾等。2、产品需求:年需求量大概为420万元(预估数)。货品及食材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及货品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3、产品价格由中标人按上述第五条要求提供(需列明细表),采购人负责进行核对后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二)产品质量要求1、所供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标准: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技术、供货、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若抽查过程中发现食材损坏等质量问题,应在相关单据上双方签字确认,并进行退换货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须退还全部货物验收报告:双方须在收货清单上签名确认,并出具验收报告(记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秀萍、王群、王洪莹、李征、孙艳霞、张馨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米、面、油、干调类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320.00(元)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果、蔬、蛋、奶类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9,480.00(元)包组编号:003包组名称:肉类(猪、牛、羊、禽)、水产类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600.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0419-3866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宇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中华大街288号金域明珠288-220号环宇置业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0419-575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雪庭
电话:0419-57500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集中办公区采购食堂配送服务.doc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米、面、油、干调类供应商名称:灯塔市王玲商贸有限公司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果、蔬、蛋、奶类供应商名称:辽阳尚孚食品有限公司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png包组编号:003包组名称:肉类(猪、牛、羊、禽)、水产类供应商名称:辽阳晟泰源贸易有限公司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