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大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潼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四楼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5-00094
项目名称:人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0,000.00元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潼关县人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8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大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提供2025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潼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四楼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潼关县财政局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潼关县财政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供应商请携带U盘自行拷贝)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人大
地址:潼关县中心街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1530913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中心街西段财政局
联系方式:0913-8493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琳
电话:0913-8493958
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