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以勒镇文笔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补遗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镇雄县以勒镇文笔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GC530600202600412001)于2026年10月14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补充以下内容:
一、现补充本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岩土工程勘察相关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查阅。
二、合同条款内容
1、工程款支付方式、进度付款比例:工程款支付方式按月支付,进度款按当期已完价款80%支付;施工单位机械、人工、材料进场后一周内支付10%的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三、四期进度款中扣回。投标人应综合评估资金风险,自主进行投标报价。
2、工期延误处罚(日罚金、最高处罚上限):招标阶段暂不约定,工期延误违约责任、误期赔偿费计算标准及赔偿上限,待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约定并写入正式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评估工期履约风险。
3、材料价格调差: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的(二)、建安工程费用:1.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及相关配套定额、云南省现行计价调整文件及其配套文件执行。2.承包人采购的主材价格为合同签订当月的昭通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镇雄县基价)的信息价;昭通市价格信息(镇雄县基价)没有的参照昭通市价格信息(昭阳区基价)执行;昭通市价格信息(昭阳区基价)没有的参照云南省价格信息执行,以上价格信息没有的,建设前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询价书面确定后再行实施。正式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不作调差。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预判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自主报价。
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关注,欢迎积极参与投标。
招标人:镇雄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优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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