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飞行区及附属工程-南卧河改道工程(二次) | ||||||||||||||
招标项目编号 | G6101003506s1Rb17bFt | ||||||||||||||
标段名称 | 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飞行区及附属工程-南卧河改道工程(二次) | ||||||||||||||
标段编号 | G6101003506s1Rb17bFt001 | ||||||||||||||
招标人名称 |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何镜红、字学贤、刘欣怡、张博、王敏 | 联系电话 | 18314598962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29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 ||||||||||||
评标情况 |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55745532.65元 项目负责人:杨猛,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云1112012201639563 质量承诺: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企业业绩:1.丽水机场土石方及地基处理工程一标段;2.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机位扩建项目(二期)场道工程施工;3.张家口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场道工程;4.四川九寨黄龙机场飞行区安全整治工程施工;5.台州无人机临时起降及配套工程场道工程及附属工程。 得分:96.81分。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55811464.88元 项目负责人:孟俊,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沪1312015201501558 质量承诺: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企业业绩:1.济南遥墙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北指廊项目场道工程;2.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06标段;3.山东济宁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迁建工程场道工程。 得分:93.54分。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明德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56008871.17元 项目负责人:杜建阳,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2017201851145 质量承诺: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企业业绩:1.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工程一阶段飞行区场道工程二标段;3.浙江长龙航空创新维修保障主基地项目配套机坪(滑行道)工程场道及目视助航工程;4.新疆巴里坤民用机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施工(02标段)。 得分:90.87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55745532.65 |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240日历天 | |||||||||||
2 | 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 55811464.88 |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240日历天 | |||||||||||
3 | 浙江明德建设有限公司 | 56008871.17 |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240日历天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杨猛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云1112012201639563 | / | ||||||||||
2 | 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 孟俊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沪1312015201501558 | / | ||||||||||
3 | 浙江明德建设有限公司 | 杜建阳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浙1332017201851145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871-67097408 投诉受理部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地址:成都双流区胜利镇云岭路8号 电话:028-857101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其他公示内容 | 公示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
